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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新区蕉门河中心区城市设计暨建筑方案国际咨询公告
2013-6-9
一、 项目背景
2012年9月6日国务院批复了《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明确了南沙新区作为国家级新区的定位,成为深化粤港澳合作的重要前沿合作区之一。作为南沙新区的城市综合服务中心,蕉门河中心区凭借温润的气候环境条件、完好的山水生态禀赋、充足的空间资源储备、便捷的对外交通体系和发达的综合信息环境,成为实践优质城市生活的理想选址。2010年经由国际竞赛,通过国内外顶尖设计机构的倾力规划与精心设计,历时三年,编制了《广州南沙滨海生态新城蕉门河中心区城市设计》成果,为蕉门河中心区的开发建设提供了优质的发展基础和前瞻性的发展考量
本次咨询工作内容是针对蕉门河中心区重点地区及重大项目的深化设计工作,将积极带动和影响地区的城市化进程和城市建设品质提升。
二、 项目范围及工作要求
(一)本次国际咨询由以下三个子项目组成:
GZNSJMH-2013-01-01:广州南沙新区蕉门河中心区南部滨水角城市设计暨建筑方案国际咨询(以下简称“子项目一”);
GZNSJMH-2013-01-02:广州南沙新区蕉门河中央商务区城市设计暨建筑方案国际咨询(以下简称“子项目二”);
GZNSJMH-2013-01-03:广州南沙新区蕉门河中心区三馆(规划展览馆、城建档案馆、房地产档案馆)建筑方案暨城市公园设计国际咨询(以下简称“子项目三”)。
(二)各子项目范围及咨询工作要求如下:
子项目一:规划范围分为两个层次。整体设计范围165.87公顷,位于虎门高速公路以南、蕉门水道以北、蕉门河以西。设计区间南北长860米,东西长1600米。重点设计范围55.99公顷,即公共场馆区(包括滨水公园15公顷),位于广州外国语学校以南、凤凰大桥以东、蕉门水道以北、蕉门河以西。
本次咨询主要设计内容:1、整体城市设计优化;2、重大公共建筑(大剧院、美术馆、科学馆、博物馆、青少年宫)方案设计;3、城市环境完善设计;4、综合交通组织;5、分期建设安排;三、低碳节能设计。并完成整体规划设计范围模型和各重大公共建筑大剧院、美术馆、科学馆、博物馆、青少年宫)方案模型(详见子项目一的《咨询技术文件(草案)》)。
子项目二:项目基地位于广州市南沙区蕉门河中心区,设计范围东起环市大道,西至蕉门河西岸,北起进港大道,南至双山大道,设计区间南北长860 米,东西长660 米。设计总范围约0.56平方公里。
本咨询主要设计内容:1、体现“城市客厅”理念;2、场地与周边环境的综合分析;3、概念性城市设计;4、图书馆建筑方案设计;5、双桥设计;6、城市环境完善设计;7、低碳节能设计。并完成规划设计模型和图书馆及双桥方案模型(详见子项目二的《咨询技术文件(草案)》)。
子项目三:项目基地位于广州市南沙区蕉门河中心区,设计范围东起凤凰大道,西至蕉门村,北起林荫路,南至丰泽西路,设计区范围面积15公顷。
本咨询主要设计内容:1、场地与周边环境的综合分析;2、三馆建筑方案设计;3、城市环境完善设计;4、低碳节能技术应用。并完成三馆及城市公园的整体设计模型和三馆建筑方案模型(详见子项目三的《咨询技术文件(草案)》)。
说明:各子项目的《咨询技术文件》正式稿于组织咨询技术文件发布与答疑会议时公布。
四、 咨询报名方式
(一)咨询机构报名条件
1、 境内咨询机构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部颁发的有效的城市规划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及建筑设计甲级资质,自2008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项目的设计经验与相关业绩。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不同机构(含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报名参与本国际咨询项目中的同一子项目;
2、 境外咨询机构可单独报名,自2008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类似项目的设计经验与相关业绩;
3、 本次咨询接受联合体报名,联合体报名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在协议里明确联合体的主体单位(详见附件三格式10)。以联合体的形式参与咨询的各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上述第1或第2点要求。
说明:1)参与联合体的成员只能和一家主体单位建立联合关系且联合体的组成成员不得超过2家;2)如咨询机构报名参与两个或以上子项目,视为该咨询机构愿参与本次咨询所报名的任意一个或多个子项目,其最终参与的子项目及数量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评审确定。
(二)报名方法
1、 有意参与的咨询机构应于报名截止时间3天前(即2013年6月21日前)将填好的《国际咨询报名申请表》(详见本公告《附件三》格式1,签字并加盖公章)传真并电邮到组织代理单位;
2、 所有报名文件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或邮寄至组织代理单位,以组织代理单位接收到报名文件时间为准,逾期抵达的报名文件概不受理。
(三)报名时间
1、 报名时间:2013年06月09日至06月23日(每天上午9:30时至下午5:00时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本咨询接受现场及邮寄的方式报名[通过邮寄方式报名的,以公告公布联系人签收时间(北京时间)为准],逾期抵达的报名文件概不受理。
(四)报名文件
1、 《国际咨询报名申请表》(正本,签字并加盖公章)。
2、 咨询机构名称及资质说明(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3、 咨询机构简介(提供报名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境外咨询机构的官方的企业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
4、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5、 咨询机构主要业绩。
6、 咨询机构的设计经验与相关业绩(自2008年1月1日至今)。
7、 拟投入本次咨询的项目主创设计师及各专业负责人的组成。
8、 咨询机构拟投入人员的专业经验。
9、 正式报名确认函。
10、 联合体协议书(仅适用于以联合体形式报名的咨询机构)。
11、 咨询机构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资料。
(五)《咨询技术文件(草案)》、《择优评审细则》及《资格审查报名文件格式》的获取方法(见本公告附件)
五、 咨询方式
1、 咨询机构的选择
通过在媒体发布国际咨询公告,公开接受国内外咨询机构(含联合体,下同)的报名,由主办单位组织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报名咨询机构的设计资质、综合实力、同类项目设计经验及获奖情况、主创设计师在行业内的声望、设计团队的配备等因素,以及必要的考察调研,每个子项目分别择优选取6家咨询机构(含联合体)正式参与本次国际咨询,其余未受正式邀请的咨询机构报送的咨询方案将不被受理(《择优评审细则》详见本公告《附件二》)。
本项目咨询单位选择结果将于2013年7月1日前进行公布。
2、 成果提交时间
成果提交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30日17:00时。所有咨询机构须在截止时间前将最终设计成果文件及模型提交到广州市规划局南沙开发区分局,以实际收到日期为准。
3、 成果评审方式
本次咨询成果评审包括方案符合性审查和方案评审两个阶段。评审委员会将首先对所有咨询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确定咨询文件的有效性。无效方案不得进入方案评审。
评审委员会将对有效设计方案进行方案评审,在认真研究咨询技术文件、充分讨论比较的基础上,以投票方式为每个子项目各评选出3个优胜方案。
本项目的咨询评审结果将于2013年9月20日前进行公布。
4、 各子项目咨询成本补偿及奖金
子项目一、二: 3个优胜方案对应的咨询机构各获得¥1,000,000元(人民币壹百万元整)的设计成本费及奖金,其余咨询机构(含联合体)各获得¥500,000元(人民币伍拾万元整)的设计成本费作为工作补偿。设计成本费及奖金在评审结果确定后30日内一次性支付。
子项目三:3个优胜方案的咨询机构各获得¥600,000元(人民币陆拾万元整)的设计成本费及奖金,其余咨询机构(含联合体)各获得¥300,000元(人民币叁拾万元整)的设计成本费作为工作补偿。设计成本费及奖金在评审结果公布后30日内一次性支付。
说明:1)咨询成果经评审委员会评定为无效方案的咨询机构(含联合体),将不能获得咨询成本补偿。所有咨询成果及版权归主办单位所有。若方案未能达到相应要求,优胜方案可以减少或空缺;2)咨询机构所获得的成本补偿及奖金均以人民币在境内支付各咨询机构,境外设计单位若无法使用本单位帐户收取人民币,可授权境内其他单位代收款项,主办方不支付相关续费用和税金等费用,联合体的向联合体主体单位计发设计成本补偿及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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