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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国电新疆艾比湖流域开发有限公司三台一期49.5MW风电项目35kV场区线路工程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电新疆艾比湖流域开发有限公司三台一期49.5MW风电项目35kV场区线路工程招标已由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批准建设,项目公司为国电新疆艾比湖流域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和贷款,招标人为国电新疆艾比湖流域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土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国电新疆艾比湖流域开发有限公司三台一期49.5MW风电项目工程建设规模为33台联合动力UP1500-86 -3B- 65HH低温型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规模为49.5MW。本项目工程等级为Ⅲ级,工程规模为中型。本标段工程计划工期:2013年7月开工,2013年9月底完工具备送电条件。本次招标范围包括: 35kV场区线路工程。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3:《招标范围及分界原则》。3、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的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1、法人资格: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2、资质要求: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工程业绩:近三年(2010-2012)类似工程业绩3项以上;4、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需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一年以上且具有3项以上类似工程业绩;5、财务能力:经营状况良好,不得有亏损且连续两年以上盈利,有投标人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和可用于本项目的流动资金证明(不低于100万元);6、诚信履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工程质量无不良记录,工期无迟延记录;近三年内在合同签订、合同履行过程中,无不诚信履约记录;7、限制条件: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均作废标处理;8、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首先应该注册会员有关事宜。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仟元整),售后不退。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所有,且仅供本次投标之用。4.3出售招标文件日期:2013年6月8日起-6月18日出售招标文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出售时间为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4.4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若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义,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联系。5. 投标文件的提交5.1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6月28日11时00分, 地点:乌鲁木齐市,具体地点详见酒店大堂路标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操作流程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王 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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