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第五采气厂作业区检维修车库及材料库房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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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长庆油田第五采气厂作业区检维修车库及材料库房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2013-0003513-CQYT-0000239
一. 招标条件
本工程建设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2.1 第五采气厂作业区检维修车库及材料库房改造工程,位于作业一区,该工程设计为彩钢结构,图纸设计已经完成并经过会审,检维修车库建筑面积902m2;材料库房建筑面积为
305.5m2 ,合计1207.5 m22.2 建设地点: 内蒙古乌审旗境内 。2.3 计划工期: 2013 年8月1 日至 2013 年10月29日。
招标范围:第五采气厂检维修车库及材料库房施工图纸的所有内容。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2 已通过长庆油田地面建设市场准入,且准入范围、施工能力、资源配置等满足本工程建设要求。3.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得推
荐为中标候选人。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3年06月08日 08时00分00秒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3年06月12日 17时00分00秒
4.1 具备投标资格且有意参加投标的法人或其它组织,请于2013年06月08日至2013年06月12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2时至5时持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有效身份证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4.3 招标人不得拒绝潜在投标人。如果招标人拒绝潜在投标人,可以通过投诉电话投诉。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07月02日 09时00分00秒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7月2日09时00分。5.2 投标人资格不满足公告要求的、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
交人民币 2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或保兑现金支票)。
六. 开标
招标人: 长庆油田基建工程部
招标代理机构: -
开标时间: 2013年07月02日 09时00分00秒
王旭东
13611210983
邮箱:414796828@qq.com
温情提示: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咨询
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操作流程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