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港发电厂3、4号机组烟气脱硝工程SCR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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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港发电厂3、4号机组烟气脱硝工程SCR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1.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天津大港发电厂3、4号机组烟气脱硝工程SCR承包工程项目递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SGEG-2013-D3-SC-0336
GXTC-1312300本项目
工程地点:天津大港发电厂
招标范围:包括2×328.5MW发电机组脱硝系统等的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制作、供货、土建施工、安装、调试、竣工验收、性能试验、试运行、机组RB参数逻辑优化及试验、消缺、培训和服务等,并要求整个工程取得环保及政府有关部门的验收证书和最终交付投产。
交货期/工期:3、4号机组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第一台机组全部交货,6个月第二台机组全部交货,具体时间由招标方通知确定。
2. 合格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 若为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须具有厂家的有效授权;
(6)近三年在集团系统内没有不良合同履约行为;
(7)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资质条件:
1) 近5年内,要求投标方必须具备至少2台300MW及以上机组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总承包(EPC)脱硝装置成功运行的业绩(包括合同封面页和签字页等)。
2)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具有住建部颁发的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设计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SCR及其辅助系统采用EPC总承包方式建造能力。
3.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6月5日至2013年6月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在购买招标文件期间,因潜在投标人公司内部人员没有沟通协调好,重复购买招标文件为同一个项目的,招标文件售后概不退还。同时提供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如电子文档与纸质招标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4.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
(1)如需现场购买,请购买标书人员持法人代表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在指定的时间内到上述地点购买。
(2)如果需通过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投标人按下述地址和帐户汇款(购招标文件款1001元人民币),并将加盖公章后的标书购买登记表(如下)及汇款底单(标明GXTC-1312300)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收到该传真并确认后,招标代理机构将立即把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投标人,如发送传真当天未收到电子版的招标文件,请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取得联系。
5. 投标截止时间:所有的投标文件须于2013年6月25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开标时间2013年6月25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在上述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7. 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伍拾万元整人民币,递交投标保证金请注意以下事项:
l 投标保证金须以投标单位名义(不接受个人汇款)递交,电汇递交投标保证金须注意:投标保证金交纳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并注明“GXTC-1312300投标保证金”字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l 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递交投标保证金。
8.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请按下述地址获得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如果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异,请以传真并电子邮件的形式联系。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操作流程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赵 静
18610125393 18601270196
电 话:010-88938205
传 真:010-52283967
邮 箱: www.bidnews.cn@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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