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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昌吉热电厂2×330MW热电联产工程热网信息系统备份容灾一体化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受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昌吉热电厂的委托,作为其招标代理机构,对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昌吉热电厂2×330MW热电联产工程热网信息系统备份容灾一体化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法人:
二、招标人:
三、招标代理机构:
四、工程概况
1、名称: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昌吉热电厂
2、电厂总规模:2台330MW热电联产机组,年燃煤量约170万t。
3、电厂地址:本项目位于新疆昌吉市滨湖镇。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昌吉热电厂2×330MW机组已于2011年12月30日正式投产运行,根据集团公司相关文件及自治区环保厅要求,将进行#1机组烟气脱硝工程技术改造。
五、招标内容:
新疆华电喀什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热网配套工程采购及相关服务,详见下表:
序号
标段名称
备注
1标段
热网信息系统备份容灾一体化设备
投标人工作内容包括:
1、投标材料的设计、制造、防腐、出厂前的试验、包装、保险、运输、交货等;
2、提供必要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满足设备的安装调试及运行维护;
3、提交必要的图纸和资料;
4、负责投标设备与电厂其它系统之间连接部分的技术协调工作;
5、投标材料的安装和现场试验将由其它承包人完成,卖方必须派遣合格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指导安装、调试;
6、负责对买方人员的培训,设计联络会,出厂试验,现场服务,参加其它厂商的设计联络会。
六、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合格的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技术服务、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履行合同能力和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认证体系。
3、投标人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4、投标人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完全符合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
5、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过类似系统备份容灾一体化项目建设的经验,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且投标人应在近三年内为国有大型发电集团公司或电业行业实施过类似项目的成果案例,要求提供合同影印件,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6、投标方投标时必须提供硬件原厂家授权书,否则等同于缺乏资质条件,作废标处理;供货时必须提供原厂家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
7、投标方所供软件必须为正版授权软件,系统采用的专利及软件版权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报价中,投标方保证招标方不承担有关专利及软件版权的一切责任。
8、在华电集团具有良好的信誉,在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系统各单位优良供货业绩。
9、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0、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11、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在开标前不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看到本公告后可直接按照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并参加开标。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投标文件中应包含资格审查资料),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详评。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如想查看具体招标信息请与以下人员联系办理会员注册。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操作流程以招标代理机构或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招标网赵 华
移动电话:152 3316 4680
邮 箱:zbswxxw@163.com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6号。
该项目转载自采购招标信息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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