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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鲍店煤矿电动门式起重机设备采购招标
开标时间:2013-06-25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山东
一、 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为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鲍店煤矿电动门式起重机设备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SDYK2013-A122C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为:山东省邹城市。
招标货物的数量及范围:电动门式起重机1套;包括设备制造、检验、装卸、运输、安装、调试、并经相关部门验收保修及技术和售后服务、税费等所有费用,使设备正常运行的所有内容,供方免费运输至需方指定位置。设备具体要求见技术规格书。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二个月内,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鲍店煤矿现场。
交货方式:落地交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完全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一般纳税人、企业注册资金达到七千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外币注册的公司注册资本可按照公告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间价换算)。------以上注册资金偏少
2,具有与招标设备相对应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标人要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业绩:
投标方应提供成熟可靠的电动门式起重机及附件设备。要求投标方2012年起重机销售业绩达到四千万元以上,并要求投标方在投标技术文件中列出与上述要求相对应的业绩清单并提供合同复印件(要求与出示的原件相符,未附合同复印件或不能与原件相对应则视为无业绩),清单中须包括使用单位名称、使用工况、使用介质、规格、投运日期、运行状况、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6资质检验:
6.1投标人开标时必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的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012年起重机销售业绩达到四千万元的合同文本原件。
6.2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3年06月03日8:00至2013年06月7日17:00时止,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报名资料:①报名表(电汇工本费,请将电汇回单贴至报名表指定位置)②法人授权委托书
以上报名资料格式见附件
如无法到达现场购买招标文件,也可将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投标报名表(指定位置附工本费电汇回执)扫描后发至邮箱,招标代理机构将向贵方指定的电子邮箱内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2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机构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3年6月25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
郝 亿
电 话:
传 真:
友情提醒: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
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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