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张承高速公路张家口至崇礼段2013年养护专项工程沿线设施完善项目施工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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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张承高速公路张家口至崇礼段2013年养护专项工程沿线设施完善项目施工招标2013-05-27 【招标编号】:HNZB 2013-05-123
【开标时间】:2013-06-18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河北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承高速公路张家口至崇礼段2013年养护专项工程沿线设施完善项目施工(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以冀交公路[2012]49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文号:冀交招核字[2013]18号,项目业主为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通行费收入,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高速公路张承张家口管理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张承高速公路张家口至崇礼段2013年养护专项工程沿线设施完善项目。
2.2项目概况:对张承高速(崇礼段)纬三路、五一路、巴图湾、崇礼南、崇礼北收费站广场,增补19块公示牌。版面尺寸4.2米×3.1米,支撑形式为双柱式。对39座大桥桥头设置78块标志。版面尺寸3.36米×2.99米,支撑形式为双柱式。
2.3计划工期:本项目计划 2013年6月25日开工,计划工期为3个月。
2.4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工程施工(详见项目概况)。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拟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原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3年内(2010年5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已独立的成功完成至少1项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业绩,且单项合同额在200万元以上,具备足够的人员、机械设备和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能有效的履行合同。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按报名时间顺序,只接受第1家单位报名投标。
3.5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和资质将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进行复核,如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系统不符,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告知投标人及时办理有关更正事宜。对于投标文件评审时未列入系统或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系统不符的投标人,不得通过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5月27日至2013年5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能够有效的证明企业当前资产构成情况的验资报告原件及企业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见附件)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经办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6月18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李凡
13810210710
传真:010-52425992
电话:010-52425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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