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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中国电信集团衡水市分公司枢纽楼二期工程中央空调设备采购招标
开标时间:2013-06-18
所属行业:机械电子电器,市政房地产建筑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120万元
所属地区:河北
招标人:中国电信集团公司衡水市分公司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衡水市分公司枢纽楼二期工程中央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受中国电信集团公司衡水市分公司的委托,对中国电信集团公司衡水市分公司枢纽楼二期工程中央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一个中标人。
一、项目名称:中国电信集团公司衡水市分公司枢纽楼二期工程中央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
二、招标编号:HXZB-2013-18102
三、工程建设地点:衡水市昌明大街660号
四、资金来源:自筹且已落实
五、工程概况:框架结构办公楼3738.63平方米
六、招标范围:中央空调系统设备采购、安装施工、系统调试、竣工验收及保修;
七、工期要求:90日历天
八、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符合《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九、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的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一品牌制造商的产品只允许一个投标人参加投标。
十一、有意向报名的投标单位需按照以下时间及地点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5月27日至 2013年5月31日每天上午09:3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十二、生产厂家报名应持资料:
企业法人资格证明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注:以上证件均为原件(须备复印件两套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
代理商报名应持资料:
企业法人资格证明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空调生产厂家授权书(每个生产厂家只能对本项目出具一份授权)、空调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注:以上证件均为原件(须备复印件两套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
十三、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800 元(招标代理机构处购买,售后不退),图纸甲方处领取,图纸押金(人民币)500元。
郝 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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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醒: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
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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