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鄂州电厂二期引风机改造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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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电厂二期引风机改造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NYGG-2013028-2
1. 招标条件
湖北能源集团葛店发电有限公司(项目业主)作为鄂州电厂二期引风机改造设备采购的招标人,根据工程建设计划,对鄂州电厂二期引风机改造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鄂州电厂二期引风机设备改造
建设地点:湖北省鄂州市葛店镇
2.2 本次招标的范围:
2台机组共4台引风机及附属设备、材料和相应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设计、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3. 投标人主要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同时具备):
3.1.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上一年末的总资产应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上一年营业额大于2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通过ISO系列或等同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具有完善的管理体系;
3.1.2资质要求:具有制造同类设备的生产许可证,具有工程设计资质,并通过质量体系认证的生产厂商;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设计、生产过300MW及以上机组配套的动调双级轴流风机设备10台及以上并成功商业运行一年以上的业绩;
3.1.4人员要求: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1.5财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近三年均未出现亏损情况;
3.1.6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近三年未发生合同诉讼、调解案件。投标人在近5年内必须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属投标人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定于2013年5月21日至2013年5月27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发售。购买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2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14日9时30分。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刘 宇
18911072159 、13681289551
电话:010-88938205
邮箱:18911072159@163.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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