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沈阳至丹东铁路客运专线本溪枢纽及丹东站工程甲供物资电力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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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沈阳至丹东铁路客运专线本溪枢纽及丹东站工程甲供物资电力设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阳至丹东铁路客运专线本溪枢纽及丹东站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关于沈阳至丹东铁路客运专线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09]3055号)、 铁道部《关于沈阳至丹东铁路客运专线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0]167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沈阳铁路局沈丹客专本溪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沈阳铁路局沈丹客专本溪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本项目甲供物资变压器、高压开关柜、低压开关柜、综合自动化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建设工程项目概况
本溪站10千伏变电站电力工程及配套设备含变压器、高压开关柜、低压开关柜、综合自动化等设备的运用。
2.2招标内容:本工程所需甲供物资变压器、高压开关柜、低压开关柜、综合自动化设备共三个包件具体规格型号详见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条件详见附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5月20日至2013年5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明、检验报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授权的委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2 招标文件售价见附表,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电汇至指定账号(具体信息见联系方式),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不接受现金和个人汇款。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3年6月9日8时30分至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6月9日9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的2%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如想查看具体招标信息请与以下人员联系办理会员注册。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操作流程以招标代理机构或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招标网赵经理
移动电话:152 3316 4680
邮 箱:zbswxxw@163.com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6号。
该项目转载自采购招标信息网站。